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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公交调度中心大屏幕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LYGJJT2015-GC007

2、项目名称:公交调度中心大屏幕安装工程

3、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

2、施工材料要求

2.1屏幕品牌:浙江大华或海康威视。

2.2严格按照我公司要求的品牌和技术参数(报名时领取)采购材料。验收时需提供产品厂家供货证明。

2.3所提供材料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所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2.4集团公司参与监督材料采购过程。

3、安全施工要求

施工方须按照国家或行业规范做好施工安全,在施工中及施工方管理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及交通事故责任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4、售后服务要求

4.1工程质保期为3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4.2质保期内,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无条件维修,并承担人工、材料等费用。

4.3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由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关连带责任。

4.4质保期内出现问题,施工方在接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处理。

4.5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出具增值税抵扣发票。

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具备3次20万以上规模的大屏幕安装业绩。

3、投标人可在两个品牌中任选一个或两个品牌报价,同品牌产品在型号相同和参数相近的前提下,最低价入围。入围者由评委会充分考虑设备性价比、市场占有率和售后服务,确定中标单位。

4、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于2015年11月6日下午2点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三次相关业绩施工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投标保证金、工程结算和付款

1、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于开标前缴纳。

账户名称:临沂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临商银行九州支行

账 号:8183 5010 1421000440

2、工程量结算:按审计实有工程量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向施工单位付施工合同总价的90%,三年后付合同总价的10%,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6日下午2时。

地点:公交集团二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金七路与沂州路交汇向东200米路北

联 系 人:夏雪梅

联系电话:7291933

传 真:8056610

邮 箱:gjjtzb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