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分公司、大修厂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支部工作,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加强组织关系不在总公司党总支的党员的管理。使这部分党员能够参加总公司的组织生活,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各路队成立党小组,每个路队根据党员(包括组织关系不在总公司的)情况成立党小组,党小组的管理和组织生活由所在公司党支部负责。
各支部及时召开会议,将成立的党小组报党总支备案。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